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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三批招生调剂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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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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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青海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对象

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我校药学院学术型药学、专业型药学且符合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详见研究生院官网《青海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方式及要求

(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4月21日

14:00-18:30

考生报到(考生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4月22日

9:00-11:00

专业课笔试

14:00-18:00

综合面试(含外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三)复试地点:4月21日博雅校区工学南楼302室。

 4月22日教室待定。

   (四)调剂考生 调剂相关信息详情请及时关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y.qhmu.edu.cn/)及青海民族大学药学院官网https://yxy.qhmu.edu.cn/通知。

   (五)信息核对及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原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原件;

4.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5.应届考生:除(1)(2)(3)(4)项外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6.往届考生:除(1)(2)(3)(4)项外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请复试考生报到时提交以上材料各一份(A4幅面),并在每张材料左上角标注好考生号与姓名考生。此外,以上材料需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以邮件的形式于2024年4月2118:00前发送学院指定邮箱:501386639@qq.com 进行资格审查。PDF文件与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均为“姓名+报考专业+准考证号+资格审查材料”。

特别提示:

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所提供电子版材料涉及证件或证明必须为原件,姓名、证件号、签字及公章等关键信息处须完整、清晰并无涂改,否则将视为无效材料;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如入学后发现将取消其学籍;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安排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专业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二)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专业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内容:

1.外语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专业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等情况,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情况,以及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专业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长为 20 分钟,具体时长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仅供录取时参考。

3.招生复试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学科、专业

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领域

复试科目

复试专业课参考书目(推荐)或考试范围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2门)

加试参考书目(推荐)或考试范围

100700

药学

01药物

分析学

02药物

化学

03药理学

04药剂学

05生药学

1.综合面试(含外国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专业课笔试

《天然药物化学》(第七版),裴月湖 、娄红祥,人民卫生出版社;《药理学》(第八版),朱依谆,人民卫生出版社。

1.药理学

2.药物化学

《分析化学》(上册)(第六版),武汉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药物化学》(第八版),徐文方,高等教育出版社。

105500

药学

00暂不区分研究

方向

1.综合面试(含外国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专业课笔试

《天然药物化学》(第七版),裴月湖、娄红祥,人民卫生出版社;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第一版),何凤田、李荷,科学出版社。

1.药理学

2.药物化学

《药理学》(第八版),朱依谆,人民卫生出版社; 《药物化学》(第八版),徐文方,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成绩计算和录取

1.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具体换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

2.初试加权成绩计算方式为: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3.复试加权成绩计算方式为:

 复试加权成绩=15%专业课成绩+1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0%外语成绩

4.记分规程为:复试各科成绩均按百分制登记,取整数;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工作完成后,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药学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未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3.未参加复试者;

    4.复试中任一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5.提供虚假信息者;

    6.初试或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替考、作弊等)者;

    7.拟录取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8.未经我校(或相关招生学院)公示者;

    9.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者。

四、联系方式

1.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0971-8237294(工作日8:30-12:10,14:10-17:30)

2.青海民族大学药学院办公室:0971-3537926(工作日8:30-12:10,14:10-17:30)

3.咨询QQ群:请全体进入复试的考生于4月19日18:00前加入复试QQ联络群:769515190。全体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


五、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如对复试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申诉渠道为:

校研究生院:0971-8237294

学校纪委:0971-8804617

申诉邮箱:yz10748@126.com

3.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药学院负责解释,并参照《青海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附件:《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青海民族大学药学院        

                        2024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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