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选派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青教外[201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凡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选拔简章》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
二、重点资助方向: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高原生态农牧业科技、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开发、材料学、交通工程、电力工程及自动化、高原医学、水利水电、盐湖化工、高原地质工程、安全技术与工程、教育、俄语及中亚问题研究等。资助期限为6-12个月。
三、申请方式统一使用网上报名系统(www.csc.edu.cn),申请受理日期为2015年4月6日至25日,逾期不予受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相关材料均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网站(www.csc.edu.cn))上查询和下载。有关事宜可向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校组织人事处师资科咨询。
四、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2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以书面形式报组织人事处师资科,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联系人: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辜慧敏 6310575
组织人事处师资科 赵继光 井晓英 8803704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