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选拔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号)要求,现就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周岁以下(年月日以后出生);(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选拔数量严格掌握选拔条件和标准,择优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名,如无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四、选拔程序(一)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我省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名单,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一)《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份、电子数据。(请在网站下载安装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填写生成上报信息数据,文件后缀名为),上报数据文件发送电子邮件至qh6309093@sohu.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百千万选拔报送单位和候选人姓名。(二) 附加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由单位加盖公章。主要包括:《登记表》中所填写的“获奖和获基金资助情况”、“代表论文和著作”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能够证明推荐人选水平、业绩的材料;“获奖和获基金资助”需提交证书或证明复印件,“代表著作”只需提交著作封面及目录,“代表论文”需提交登载刊物的封面及目录;附加证明材料请按“获奖和获基金资助情况”、“代表论文和著作”、其他材料的顺序独立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上述材料报送后不再退还。(三)各单位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推荐资格。各单位务必于年月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赵继光井晓英联系电话: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